我不明白国内为什么对本片的评价都不高。
我本人认为这是一部好电影。
虽然有冒充超人、蝙蝠侠、蜘蛛侠的成分。
血腥场面,变态杀人狂。这是惩罚者1和2的特色。
当法律不能公正制裁犯罪、贪污腐败的时候。就需要惩罚者的出现。
剧情弱智得令人发指。
你杀了人家儿子,人家就不能杀你儿子啊。
而且男主到后来还发展出来一套中规中矩的理论,什么这不是报仇,这是惩罚。跟别人大爷似的。
有一瞬间觉得男主塌塌的眼角很像史泰龙。
冲着约翰看的,这娃可怜死了。
如果不是特拉沃尔塔臃肿的身材我差点误会这部电影是80年左右拍的,特技水平让我老以为是在看冯小宁的电影(我至少两次看见面部闪烁着塑料光泽的橱窗模特在爆炸中作垂死状,其中有一个假发都被肖掉了!)肥John扮演的老大是我见过的最无辜的反派,在发布那个江湖追杀令(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受老婆影响)以后,他除了伤害自己的朋友和家人外几乎没做过任何坏事!他和他那帮善良到近乎白痴的手下一次次与把他们渐渐逼入绝境的主角擦肩而过,他最得力的助手是一个逻辑思维能力相当混乱的精神病人,他在走出弗兰克出租屋时的那段向观众解释剧情般的告白使我一度怀疑他是因为良心发现故意放惩罚者一把!甚至是在暗中保护他,他把惩罚者屋里所有的武器装备都留给了他,以便他能拿着这些产品重新杀回来干掉自己的老板,说实话,我一度以为这孙子是想借惩罚者的手干掉老大自己取而代之,如果是这样那么他之前犯得所有低级错误也就顺理成章了。结果,在我以为自己能猜到剧情而沾沾自喜时他却突然挂掉了,还有那个莫名其妙的吉他杀手
正义同时存在于光明与黑暗之中。光明的正义更多地表现为现实的法律,而黑暗的正义却被大多数人所忽视了。在看完电影《狗仔队》后写的那些文字里,我已经提到了“黑暗的公正”。在这里,我只想摘录《Punisher》中主人公的一段台词:
“Sic vis pacem para bellum.(拉丁文,意思是:“如果想取得和平,就必须准备战斗。”)在某种极端的情况下,法律并不足够。为了弥补这个不足,必须在法律之外有所行动,去追求自然的正义。
这不是报复。报复不是出于合理的动机,而是出于情感。
不是报复,而是——惩罚。”
一个烂片的显著特征就是你根本不用看就知道下面要演什么。这个片子就是这样,一个肌肉男扮演的超级警察,一个扮相很酷的超级弱智老大,一波波的生死pk,如果算是的话,什么样的人总是被超级警察干掉,不如说是一波波的上去送死。也许这个漫画还比较好看,有机会找来翻翻,不过电影就算了,赶不上早期香港的二流片子。
《惩罚者》深入人心的动作片 拖泥带水,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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