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网上很流行的一段话,我不是黄小仙,遇不到王小贱
分手到现在37天,我爱了你四个多月。我们在一起两个半月。
我曾经问过朋友,即使黄小仙遇上了对她那么好的王小贱,是否她就能真的忘记陆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我跟你已经不在一起,那些个过去的回忆,只属于我们的回忆是谁也替代不了的。我们走过彼此生命的一段路程,然后再放开手各自相拥别人,是不是这样的结局太过残忍,才会在某个夜晚想起你的时候会忍不住潸然泪下。或者是在酒吧跟一群姐妹肆意妄为的时候习惯性拿起手机看看有没有你的短信。
与其说我爱你,不如说你已经是我的习惯,戒不掉的瘾
分手37天,早晨上课的睡梦中,依旧见到了你。
《失恋33天》里那枚深情劈腿男教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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