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整个《欢乐颂》系列里面,法律都是缺失的,你包括第一部里面各种闹事、伤人、要挟勒索的事件,几位主角都是见过世面的,为啥没有一个会提到法律途径呢?
再说第三部,方芷衡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是她走过法律途径了吗?这种性侵类的案件,女性是很容易胜诉的,不论以前还是现在。然后还玩儿“父债子偿”那一套,脑子有坑吧?那个在古代都不合法,更别说现在,既不合法,也不合道德。李旭待他儿子好,李其行孝顺父亲不是应该的吗?李其行知道真相后,与父亲闹翻离家出走,说明其人品已经算不错了
欢乐颂3:身为编剧为何非得这么鄙视文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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